为全面落实省局关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七台河市工商局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和服务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畅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一是积极引导农民树立市场经济观念,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二是继续深化对农村经纪人优惠服务措施,培育发展一批效益好、信誉高、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经纪人,不断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三是切实做好涉农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供各种优先服务措施,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四是认真做好农村市场主体的服务工作。继续落实省局、国家局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村流动小商贩、农民在集贸市场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和收费。全力推进对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方便农民就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实施商标广告战略,引导农村经济走品牌兴农之路。一是通过上门送法等形式广泛宣传农副产品运用商标广告的增值效应,积极组织商标广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农副产品经营业主的商标广告法律意识,树立品牌意识。二是有重点、有计划地引导富有特色、形成规模、有知名度的特色农业产品进行商标注册。三是积极支持引导农民和农村企业使用注册商标,帮助乡镇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和产品,逐步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形成各具特色的规模经济优势。四是积极引导、支持各类农副产品品牌争创著名商标。对评上省、市著名(知名)商标的农副产品实行重点保护。五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案件,切实做好保护农副产品商标工作。
三、履行合同监管职能,切实规范订单农业发展。一是加大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和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订单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二是加强合同指导工作,积极与农业等部门制订订单示范文本,按照“一类产品一类订单”的模式,引导企业和农户使用合同文本,规范合同行为。三是做好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帮助企业和农户解决合同纠纷,引导双方当事人利用法律手段合理、合法、公平地解决合同纠纷。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严查涉农合同违法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确保订单农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健全农村维权网络,努力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一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逐步在农民中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不断提高农民消费维权意识,增强农民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二是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即乡镇建立消委分会,行政村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 12315 ”申诉联络站)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着力构建 12315 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方便农民消费者就近申诉举报。三是充分发挥 12315 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对农民申诉举报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予以接待处理,为农村社会稳定服务。四是积极开展“联创消费安全村”活动,逐步在有条件的村镇创建“消费放心示范店”,不断提升农村消费维权水平。
五、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经营、公平竞争、合理有序的粮食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对农资商品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商品质量。三是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四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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